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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文程不喜欢孩子,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不喜欢孩子,做为全家,全村最聪明的孩子,他一直觉得自己是生长在鸭群里的白天鹅,不得不忍受脏乱的环境、粗暴无知的父母、愚蠢的兄弟姐妹。
如果可以,他希望自己一夜之间长大,远远的离开那个环境,永远不再回头。
小孩子自从五岁的时候弟弟把鼻涕抹在他身上开始,他就开始厌恶孩子了。
他不喜欢孩子的另一个理由更简单,他耳闻目睹过太多的夫妻,有了孩子之后,分床甚至分居,女性天然的母性使得她们将绝大部分注意力给了孩子,就算是很相爱的夫妻,男人也会失宠一阵子。他不喜欢这种感觉,他喜欢爱人给他全部的注意力。
所以旁人说他为了权势娶了丁家的仙女,一辈子无子很可怜,他从来都只是配合地笑笑,假装自己真得是受害者。
他和顾丽的关系很简单,两人相识时,身为普通科员的顾丽离异,孩子被男方带到了国外,顾丽美丽温柔有女人味儿给了他全部的温柔和注意,甚至把他当成了儿子的替代品给了他所有的宠爱。
虽然顾丽比他小十岁,两人相处时,他却像个孩子。
至于其他女人,那只是他生活中的小点缀,丁玲知道那些女人,却不知道顾丽,丁玲认为用婚姻关系将两人强行束缚在一起本身就是违背人性的。
她鼓励他在外面发展短暂单纯的关系,同时自己也有短暂的关系,但她不会容忍顾丽。
当薛琳点出顾丽的名字时,马文程真得慌了。
“丁玲是个挺可怕的女人对吗她仿佛了解人性所有的黑暗面,虽然看起来正常,可你知道她的东西被人占有,她的反应会是什么。”
薛琳知道马文程,是因为她知道一出悲剧,一个姓顾丽的女人在一个雨夜被人撞倒,司机肇事逃逸,却不知道顾丽被挂在车底,一路托拽顾丽的身体五公里。当顾丽被找到的时候,身体已经面目全非。
这本来是一出事故,更大的悲剧发生在后来,马文程带着一把枪回家,当着保姆的面,乱枪打死了妻子丁玲。
而丁玲似乎已经预见到一切,在事情发生前一年,发表了惊悚小说丈夫的情人。
故事大意是妻子发现了丈夫另有爱人,设计出一场车祸除掉情敌,每天给丈夫下,直到丈夫临死前,妻子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丈夫,丈夫用最后的力气掐死了妻子。三人共同毁灭的故事。
事情发生在2000年,被称为千禧血案。
“你想要什么”
“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,我想和马先生交个朋友。”薛琳玩弄着咖啡勺,“至于别的,想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,更何况以丁女士的聪明,也许她早已经知情,正在跟你玩一场猫鼠游戏,欣赏你和顾女士的种种小计谋,欣赏你玩得各种花样呢”
人啊,就是喜欢做死,明知道自己的敌人恐怖强大到惹不起的地步,还要心存侥幸。根据小说的描述,妻子分明一开始就知道了丈夫的背叛,容忍不过是为了“有趣”,直到丈夫的情人怀孕了,丈夫违背了自己的诺言,计划带着情人私奔国外,这才起了妻子激烈的反应。
马文程呆呆地看着薛琳,直到薛琳离开很久这才找回身体的控制权,走出咖啡厅后,他觉得额头和背后一片冰凉,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汗湿重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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