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了孙清的带头,其余商户自然是铆足劲了闹。
陈鸿峰家被打砸了,陈广胜与陈三和的面馆也关了。潘石家更是举家都跑路了,只剩下潘菊和范代玉苦苦支撑着。
那些商户见陈樱把面馆也关了,怕她赖账,整日去保宁村闹。
廖春花、范代玉、潘菊一开始还心存侥幸,最后见连着闹了两天,陈书辛和陈樱都不露面,这才急了。
与此同时,吴严清也出面审理了此案。
商户中领头的除了孙清,还有一个叫戴常春的大户。戴常春是庆阳府人,在庆阳府颇有些势力,打砸陈广胜和陈三和家就是他带头的,颇为凶狠。
案子上了公堂,经过吴严清查明。陈鸿峰利用陈氏面馆牟利三百六十两银子,陈三和牟利二百三十两银子,潘石牟利八十两银子。
按照契约书,陈鸿峰则需要赔偿三千六百两银子,陈三和赔偿两千三百两银子,潘石则赔偿八百两银子。
如今潘石家中无人,早已落跑他乡。
陈鸿峰将罪责推在了陈广胜的身上,力求脱身。
陈三和则招供,一切都是陈鸿峰带头,他不过是被陈鸿峰给蛊惑了。
不管如何,契约书摆在眼前,该赔就赔,否则就要以欺诈罪论处,银两涉及上千者,最少要判十年。
吴严清给廖春花、范代玉、潘菊等人三天时间,若是交不出银子,那陈广胜、陈鸿峰、陈三和按律判刑。至于潘石,确定就是蹲大牢的下场了。
其余商户,按契约书追责。陈书辛家与陈广胜和陈三和早已分家,不能一同追责,陈书辛家承诺的是利益亏损,而非他人私下牟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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